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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

发布日期:2014-10-23

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

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。

一级资质标准:

1. 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(1)和(2)项中所列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 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级路基100公里以上;

(2) 累计完成一级以上公级路基工程合同额3亿元以上。

2. 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,其中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。

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。

3. 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。

4. 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路基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。

5. 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,并至少具有:

(1) 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5台;

(2) 120千瓦以上平地机3台;

(3) 100千瓦以上推土机5台;

(4) 各型压路机15台,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5台。

(5) 9立方米空压机3台;

(6) 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;

(7) 25立方米/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2台。 

二级资质标准:

1. 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(1)和(2)项中所列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 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级路基100公里以上;

(2) 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级路基工程合同额1亿元以上。

2. 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,其中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。

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。

3. 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。

4. 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路基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。

5. 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,并至少具有:

(1) 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;

(2) 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;

(3) 100千瓦以上推土机3台;

(4) 各型压路机8台,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3台。

(5) 9立方米空压机2台;

(6) 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3台;

(7) 25立方米/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。 

三级资质标准:

1. 企业近10年承担过下列(1)和(2)项中所列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

(1) 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级路基50公里以上;

(2) 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级路基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。

2. 企业经理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;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;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。
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,其中公路工程系列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。

企业具有的本专业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。

3. 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,企业净资产360万元以上。

4. 企业近3年最高年公路路面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。

5. 企业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,并至少具有:

(1) 0.8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;

(2) 120千瓦以上平地机1台;

(3) 100千瓦以上推土机2台;

(4) 各型压路机4台,其中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1台。

(5) 2立方米以上装载机5台;

(6) 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。 

承包工程范围:

一级企业:可承担各级公路的土石方、中小桥涵、防护及排水、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。

二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、中小桥涵、防护及排水、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。

三级企业: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的土石方、中小桥涵、防护及排水、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。